1、客人需提供参团客人准确无误的名单及身份证号码,身份证不得过期,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人及组团社自行承担
2、景区内的纪念品属景区管辖,请保留货品的购物发票,如有退换,请与景区联系。
3、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,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;
4、如旅行社要临时取消行程,必须要在出发前7日通知客人!
5、如遇地震、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,行程变更后增减的费用按旅行社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;
6、当日景点游览顺序在不影响游程的情况下,我社可调整游览顺序。但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交通状况、政府行为等)影响行程的,双方协商作出行程调整,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。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,双方按相关法规协商解决。
7、投诉以旅游意见单为准,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。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的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,方便我社协助处理。
8、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,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,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,如存在下列情况,请勿报名:传染性疾病患者、心血管疾病患者、脑血管疾病患者、呼吸系统疾病患者、精神病患者、严重贫血病患者、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、孕妇及行动不便者;